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有所报专业相对应的小学以上教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爱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及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